国家和省级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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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966 更新时间:2017年04月20日14:20:19 打印此页 关闭

    受助儿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脑瘫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贫困家庭(双胞胎患儿、一户多残、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的)脑瘫残疾儿童;

    2.年龄不超过7岁;

    3.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

    4.持有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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